应助达人
CNAS要求还可以參考CNAS-WI14-01D0 实验室认可评审工作指导书(2020年8月31日实施)
5.18 对于租借设备的要求
5.18.1 以下情况均满足时,被评审实验室租借设备可作为实验室的能力予以认可:
a) 租借设备的管理应纳入被评审实验室管理体系,并满足认可准则的要求;b) 设备的租借期限应至少能够保证实验室在一个认可周期(2年)内使用;c) 租借期内,被评审实验室必须能够完全独立支配使用租借设备,即:租借设备由被评审实验室人员进行操作;被评审实验室对租借设备进行维护,并能控制其校准状态;被评审实验室对租借设备的使用环境、设备贮存应能进行控制等;d) 租借设备的使用权必须完全转移,并在被评审实验室的设施中使用。“使用非本机构设备”是哪个文件有提到呢?